信息时间:202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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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湖北省柏临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已取得湖北省水利初步设计批复(鄂水利复〔2024〕78号),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承包人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2.1工程概况:湖北省柏临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河湖系统治理。
1)岸线生态化改造,本次岸坡生态化改造总长15.76km,其中:左岸岸坡生态化改造长8.19km,右岸岸坡生态化改造长7.57km,改造巡河步道约7.15km。
2)水域空间保护修复:对后河与柏临河汇入口、土门河与柏临河汇入口、入江口至水府庙大桥河段等进行地貌形态修复17.44万m2;新建生态坝2处,新建过河汀步4处;对董家冲排口、花艳冲排口等进行生态化改造。
(2)助力流域区域高质量发展:柏临河沿线品质提升项目,新建水上运动基地节点、亲子沙滩节点、亲水平台节点等。
2.2建设地点:宜昌市
2.3招标范围:本标段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文件所含全部工作内容。
2.4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下达开工令为准)。
2.5工程质量目标: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验收规范(标准)合格等级。
2.6安全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标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细情况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资质证书)
3.4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须为联合体牵头方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注册证书)
②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③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6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任意一方人员)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各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2人,须为该单位投标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任意一方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或培训证、资格证);现场专职安全员(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任意一方人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上传施工员、质量(检)员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8投标人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质量(检)员)3个月(2024年7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上传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以上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自证声明,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并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3.12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8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2日09时00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七、开标
7.1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3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9日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上发布。
十、评标办法: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分标准(非枢纽工程)宜水发〔2024〕6 号”。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东艳路41号
联系人:张标
联系电话:0717-638585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宜昌市开发区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酒店21楼
联系人:肖明慧
联系电话:15335722652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