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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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市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枝江市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https://www.etrading.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0001202406002253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4-12736
3.项目名称:枝江市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维修改造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977500.00元
6.最高限价:3977500.00元
7.采购需求:对枝江市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维修改造,包含大楼屋面漏水维修、墙面防水隔热维修、供水供电改造、室外地面维修、室内外墙地面维修改造等,总建筑面积 8478 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职称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上传网页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采购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上报行业监督主管部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10日 00时00分起至2024年10月15日 17时30分止。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10日 00时00分
2.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2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
2.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完成注册并办理 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zIndex/details。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枝江市人民法院
地址:枝江市马家店街办江汉大道299号
联系人:黄强
联系方式:1910724003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华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枝江市金山大道欣翔农业1栋12楼
联系方式:15872603430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灿
电话:15872603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