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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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11月6日15时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1会议室对下列1处资产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序号 |
类型 |
坐落地址 |
面积 (㎡) |
租赁期限(月) |
首年度租金参考价(元) |
租赁期租金参考总价(元) |
竞拍保证金(元) |
1 |
房屋 |
宜昌市伍家岗区花艳路3号 |
2945.87 |
60 |
989812 |
4821274 |
247453 |
二、竞买须知
1.标的即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公开展示,标的具体情况、竞买人资格、竞买规则等详见《拍卖文件》;
2.竞买人租赁上述资产不能从事与委托人相同的经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客票代售、旅游业务、快递、物流服务等;
3.未经过委托人同意,买受人不得将资产全部或者部分转租、分租或出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以承包、联营、合作经营等方式将资产全部或部分交由第三人使用;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履行相关义务后方可入驻;
5.标的的第一年度租金为标的成交价,第三年度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3%,第五年度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3%;
6.租赁期限内,委托人给予买受人3个月装修免租期,装修免租期期间委托人不收取租金,租赁期内实际需收取租金的租期为57个月;
7.本次拍卖实行现状拍卖及交付,买受人自愿对承租资产进行装修改造(含前期拆除),并自行承担本次装修改造(含前期拆除)产生的一切费用,租赁期内不得以此为由申请减交或缓交租金及其它费用,同时在任何情况下无权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主张关于装修改造(含前期拆除)的赔偿、补偿或者到期拒绝返还资产;
8.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买受人如需对承租资产进行装修改造(含前期拆除),须提交装修改造(含前期拆除)方案申请,并交纳装修押金,经委托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买受人对租赁资产的拆除、改造、装修、增加设施不得损害资产的主体结构,不得对相邻资产造成影响;
9.租赁期内,买受人一旦添附不可移动的装修、装饰物,合同到期后则均无偿归委托人所有,买受人不得拆除,并且买受人在任何情况下无权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主张任何装修、装饰物的赔偿或补偿。若委托人要求买受人恢复资产原状的,买受人须无条件执行;
10.租赁期内,因政府规划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资产,造成租赁双方当事人损失的,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充分了解相关风险后再参加竞买;
11.竞买保证金交纳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16时(竞买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宜昌汽车客运中心站,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伍家岗支行,银行账号:38490188000265180)。
三、竞买手续的办理:有意竞买者请携带真实有效身份证件、竞买保证金交纳证明、《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等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并签订竞买协议。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发展大道57-6三峡云计算大厦A1106
联系方式:宜昌汽车客运中心站 15871560902覃女士
拍卖公司:0717-6335119 15926968095 方女士
网址:http://www.zpgj.net/
中拍在线国际拍卖湖北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2日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