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七里新材料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第1次澄清修改公告
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本次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定标要素”部分进行了修改。
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本次答疑发布的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本次澄清与修改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远安县栖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湖北乾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