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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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宜都市独立工矿区居民避险搬迁枝城小区项目”已由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都发改审批[2024]13号),招标人为宜都市国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新建规划用地面积56376.45平方米,建筑面积33465平方米。计划安置居民427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住宅7栋,配套建设管理用房、道路及场地、给排水、电力、消防工程。
2、项目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地方财政配套。
3、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及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协助招标人完成设计成果审查及报批工作,提供技术交底。
4、工程建设地点:宜都市枝城镇。
5、服务周期要求:30日历天;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6、质量要求:勘察、设计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初步设计(含概算)成果文件应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勘察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审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与勘察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上传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件及2024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提供网页查询证明截图);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需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采取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拟承担的专业和工作;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策。中小微企业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员后,在服务系统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4日23时59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项目所属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七、开标会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10时00分。
(2)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市科技孵化中心A3-开标室01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网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3)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网上开标”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九、发布公告的时间与媒介
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4年9月10日。
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十、联系方式
1、异议联系人:罗倩
异议联系电话:18671764782
2、招标人:宜都市国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都市陆城五宜大道99号
联系人:曹雪峰
联系电话:19172237115
3、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都市迎宾大道万商城16栋101室
联系人:罗倩
联系电话:18671764782
4、行业主管部门:宜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17-4822876
5、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