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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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宜都市夷诚置业有限公司宜都市太保湖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已由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03-420581-04-01-896360)批准建设。宜都市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即招标人)现委托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的装修及室外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8419.66平方米,其主要内容为对308间宿舍、首层大堂、各层电梯厅、公区走廊、公共卫生间进行装修,首层架空层、商铺进行改造装修为食堂,红线内配电及红线外雨污管网等。
(2)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3)工程建设地点:陆城街办太保湖村。
(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发包,包括设计、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设计招标范围: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提供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提供施工过程中的设计优化及设计变更、后期服务等。
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预算编制、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竣工图绘制,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等。
(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6)项目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设计规范和标准,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和招标人确认。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标准)合格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满足上述第(1)款资质要求的,可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且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同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②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③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⑤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人,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拟承担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单位)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8)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各1人,专职安全员2人,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9)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均须提供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含分公司)原件扫描件或电子参保信息截图,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
(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的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员后,在服务系统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20日23时59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项目所属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7、开标会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9时00分。
(2)招标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止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3)招标机构在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市科技孵化中心A3-开标室01组织网上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4)投标人自助选择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时间与媒介
信息发布时间:2024年9月12日。
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9、联系方式
9.1异议联系人:王霜
异议联系电话:0717-4830270
9.2招标人:宜都市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宜都市陆城长江大道70号
联系人:张金蓉
联系电话:0717-4806626
9.3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爵公馆1单元22楼
联系人:王霜
联系电话:0717-4830270
9.4行业主管部门:宜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17-4822876
9.5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