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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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夷陵区国省道大中修工程已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鄂交发〔2024〕24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宜昌市夷陵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巨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宜昌市夷陵区。
建设规模:内容主要包括G347夷陵区丁家河至殷家坪段路面改造工程、G241夷陵区姜家湾至运河桥段路面功能性改造工程、G241夷陵区运河桥至发展大道段养护工程、S312夷陵区黄花至新坪段路面结构性改造工程,总里程15.175km。(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4917.99万元。
2.3其他
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要求:符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规定的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为小微企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4日止(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七、开标
7.1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421室,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评标办法
8.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hubei.gov.cn/)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夷陵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38号
联系人:卢方波
联系方式:1527218892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巨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黄金六巷7号
联系人:朱巧玲
联系方式:13669072181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需满足: 1、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必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 |
注: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
1、投标人在2023年的年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应大于(含等于)1。 |
上传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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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的状态;(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和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2022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中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级(未参与信用等级评定的,信用等级按C级确定);(提供查询截图)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1、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 2、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说明:项目经理须满足上述第1条或者第2条规定的要求。 |
项目总工 | 1 |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注:1、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并附人员有效身份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 (如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 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上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含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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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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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