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12-11
阅读次数: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叁拾陆万壹仟柒佰柒拾壹元肆角肆分(小写¥:15361771.44元)。
2、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商务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以本次澄清修改发布的答疑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答疑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处,以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2月11日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