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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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如下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中“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以最终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保额200万元。
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处,以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长阳联翔山蔬供应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东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2月9日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