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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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远安县旧县镇和洋坪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已通过湖北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5-420525-04-01-538306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银行贷款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远安县栖凤农林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和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涉及旧县镇和洋坪镇两个乡镇,包含村庄为旧县村、七里村、洪家村、徐家庄村、观西村、观东村、董家村、安鹿村、红岩村、鹿苑村、龙泉村、石桥坪村、北沟村、杜家村、柏家村、万家咀村、凤凰村、左家坪村、郑家冲村、老君村、马渡河村、南襄城村、百井村、彭家沟村、金竹园村、余家畈村、蔡家沟村、徐家棚村、双路村、芦溪湾村、三板桥村、九里岗村、芭芒店村、蔡家湾村、陈家湾村、任家岗村、洋坪村37个行政村。
2.2建设规模:涉及到宜昌市远安县旧县镇和洋坪镇两个乡镇共37个行政村。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农用地综合整治项目、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治项目,农村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农业产业导入等。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 EPC 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部分: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纸审查,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变更等工作内容并通过图纸审查。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采购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提供采购、安装和管理服务等;
(3)施工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2.4总工期要求:建设期3年。(包含设计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5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相关国家规定设计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机构对施工图纸的审查;
(2)设备、材料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3)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6安全生产要求:建筑工程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市政工程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3.1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申请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设计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申请人(如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规划资质:具有土地(或城乡)规划乙级或以上资质(根据中国土地学会、省自然资源厅、省土地学会对关于延长资质土地规划有效期限的相关说明和公告,允许2024 年资质到期的单位继续使用原土地规划资质参加,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和相关说明或公告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备注:上传上述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应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2)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本项目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3.5 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
(1)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上传有效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3.6 拟派本项目施工人员要求:
(1)拟承担本工程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申请人,并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2)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申请人(如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专职安全员中须包括负责土建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2证或C3证)和负责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1证或C3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3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总配备人数不少于10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7 申请人拟派人员社保要求:提供上述所有人员【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上传2025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申请人或其分公司。
3.8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各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9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人需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查询,并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单位负责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各方)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3.11与招标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各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
3.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5家,并确定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中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须由牵头人报名,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就施工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涉及申请人证件和拟派人员证件有效期限问题,以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申请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申请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11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1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1家。有效申请人不足11家时,推荐全部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3家时,招标人重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本项目招标实施“评定分离”,定标原则及规则与方法详见后续的招标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yaweb/)-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照网上提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1日下午23时30分止(北京时间)。申请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6.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上午09时00分。
6.2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申请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
7.1本工程的资格预审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3楼,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5开标厅组织开标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 ”,使用实体 CA数字证书或手机 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7.3本项目接受申请人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备注: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5921122887。)
8.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5年12月4日。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解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资格预审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远安县栖凤农林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巍
联系电话:15327180259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鸣风镇振兴路51号511室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和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川
联系电话:15972699494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鸣凤镇沮阳路15号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