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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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提问:
1.诚信库中说明,单位资料不再要求在诚信库存中提供业绩、奖项信息,只需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但在标桥标书制作时,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公示内容中,要求通过诚信库超链接获取相关信息,请予答疑澄清。
答: 按标桥要求制作或咨询软件开发公司(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前附表重要提示内容)。
2.贵公司招标的《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8 万吨三聚氰胺项目三胺 35kV 变电站工程 EPC 》的招标文件中,有变电设备材料清册,无土建工程量明细,土建部分的工程量如何确定?
答:本项目属于EPC工程,已提供初设文件及相关资料,土建部分工程量由承包人结合初设文件进行设计确定。
3.所给的供应商名单,建筑性材料是否全通过供应商名单提供?
答:提供名单的建筑性材料按名单提供,未提供名单的建筑性材料施工时按合同专用条款第6条约定执行。
4.协调4台高压柜主母线施工材料由谁提供?
答:协调4台高压柜主母线由业主方自行采购,卸车、转运及保管全部由承包方负责(见附件1),承包方现场施工安装。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清瑞
联系电话:18399928500
联系地址:新疆昌吉州准东工业园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柳平荣、尹昌秀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沿江大道45号三江至禧一号写字楼16楼
联系电话:0717-6855788、13487294402、13487218019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