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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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5行政监督部门修改为:
“名称: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49号
电话:0717-6442099
邮政编码:443000”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条款中12.2.1预付款的支付修改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的10%。
预付款支付期限:承包人提供预付款担保资料后15日内支付。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发包人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分三次平均扣回。”
12.2.2 预付款担保修改为:
“承包人提供预付款担保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由支行或以上级别的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或国有担保公司、国有保险公司出具金额对等的预付款保函。”
3、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企业信用查询网站更正为“投标截止时在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诚信住新”专栏公开查询的投标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项诚信分值为准”
4、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南湾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南湾村一组
联系人:李华
电话:0717-652030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夷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新华广场A02-27楼
联系人:郑君臣
电话:18771751312
2025年06月18日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