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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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申请人:
根据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有关内容进行答疑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提问1、根据鄂人社发〔2018]30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要求,人社主管部门对取得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人员,认定其拥有工程师职称,且不受理工程师职称的申报。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项目负责人是否可以认定其拥有工程师职称,是否在评分标准的项目机构,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工程师一项得分。
答: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30号】的规定,一级建造师所对应的职称为工程师职称。具体以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审为准。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资格预审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枝江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枝江市沱江社区3楼
联系人:陈磊
联系电话:13407135511
代理机构:湖北灼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671722975
日期:2025年6月20日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