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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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申请人:
根据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现对有关内容进行第1次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提问1、针对本招标文件P.29页评分标准中关于工程奖项一栏所提到的:申请人近三年(以申请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奖项文件或奖项证书印发时间为准)获得过政府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建筑业企业的得30分。(上传获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现提出疑问如下:请问政府网站公布的关于通报优秀企业的截图是否有效?
回复1:提供奖项文件扫描件或者奖项证书扫描件。
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与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资格预审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宜都市两江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湖北国融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7月3日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