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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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宜昌市精神卫生社会福利院建设工程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根据主管部门的招标文件备案意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涉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投标人须在宜昌市行政区域内设有固定维保单位,营业执照上的经营住所应在宜昌市行政区域内。”均修改为“投标人须设有固定维保单位”。
二、根据主管部门的招标文件备案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浪涌(冲击)抗干扰实验”和“商业综合责任险”的评分标准已删除,分值已做调整,详见答疑文件。
三、本项目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增加固定维保单位承诺。
四、原招标文件领取结束时间变更为2025年9月23日9时整。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本次澄清修改公告发布的答疑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发布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湖北国通领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60号
联 系 人:艾工
联系电话:0717-608422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慧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9栋四楼
联 系 人:熊美玲
联系电话:15310689970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