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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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条款6.1.1条进行了修改。修改为: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安全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安全事故由此引起的行政处罚、赔偿和全部法律责任。
本次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
联系人:黄玉婷
电 话:1557172552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海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玉阳办事处环城东路东侧(东城明珠小区)1栋2单元109-111铺
联系人:胡桂芳
电 话:15090953577
2025年9月15日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