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9-15
阅读次数: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审中:
1)技术参数修改为:根据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对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进行评议,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14分。带▲的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参数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若投标人仅复制招标文件需求及参数而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则该项不得分,如虚假应示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并将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相关采购部门进行备案。上传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2)综合实力2修改为:投标人具有相应产品生产保障工期、保障工艺所需的必要设备:材料加工的数控剪板机、数控折弯机、激光或等离子切割机床、材料加工焊机设备、开槽机,设备齐全、证明材料充分得4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与所述设备对应的购买发票原件扫描件(或者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实物图片等真实证明材料,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中:
付款方式:4.1修改为:设备发货至现场,经监理单位和甲方管理人员依据合同项目清单对设备参数和品牌进行核对,满足甲方对设备的要求并履行货物验收签字程序后,经甲方审核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30%。
三)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控制价总价:7469815元 含暂列金:355705元。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以本次澄清修改发布的版本为准。
本次澄清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下载澄清修改文件及清单,严格按照澄清修改文件及清单制作投标文件。
招标人:宜昌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宜昌市伍家岗区中南路29号1栋
联系人: 薛一涤
联系电话:139720076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三江至禧1号写字楼16楼
联系人:刘霞
联系电话:0717-6855788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