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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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宜昌科研大楼装修改造项目(宜昌研发测试中心装饰装修工程项目)(项目编号:YCA010314-202501-01)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结合主管部门的招标文件备案意见,现对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评分办法商务标-企业信用 评分标准,澄清修改为“投标人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分分值以投标截止时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网站“诚信专栏”中公布的建筑工程类企业诚信专项分分值为准,100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总分<105分的得1分;105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总分<110分的得2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总分≥110分的得3分。(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网站“诚信住新”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诚信专项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住新”查询结果为准),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专项等级认定为 A 级,诚信专项分值计为 100分。)”;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类似项目,澄清修改为“类似项目是指: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来承担过(在建或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在18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在建工程考核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原件扫描件、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已完工程考核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扫描件、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若投标人承接的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EPC、PPP等)为联合体中标,除上传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上传联合体协议原件扫描件,用以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施工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项目批复(备案)文件或工程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招标文件评分办法商务标-企业业绩 评分标准,澄清修改为“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来承担过(在建或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在18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在建工程考核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原件扫描件、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已完工程考核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扫描件、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若投标人承接的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EPC、PPP等)为联合体中标,除上传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上传联合体协议原件扫描件,用以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施工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项目批复(备案)文件或工程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4.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澄清修改为“名称:宜昌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地址:宜昌市体育场路7号建管大楼5楼;电话:0717-6448236”;
5.删除投标人资格要求第8条“投标人财务要求”的要求;
6.本项目项目概况澄清修改为“项目概况:本建筑为地上12层,地下1层结构,建筑高度为49.5m,框架结构。工程于2014年已完成了主体结构及外墙施工,现改造为研发测试中心,建筑占地面积3047.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308.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9438.6平方米,总建面积约21747.2平方米。本项目包括现状拆除及改造和装饰装修,具备完整的科研条件,包括主体维修改造工程、防水工程,给排水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工程,室内配电等电气工程、工程,空调工程,室内弱电工程等建设。”;
7.本项目建设工期澄清修改为“120日历天”,计划竣工日期澄清修改为“2026年4月30日”;
8.项目部分配电箱要求不明确,本次一并澄清(详见附件);
9.本项目招标文件已重新生成,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查看。
招标人:湖北航天江河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17-3816055
联系地址:湖北省远安县97号信箱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加辉、张果、程曦冉、田乡
联系电话:027-87816666-8325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
2025年12月5日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