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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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提问及答复
提问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写到履约期限:同第一章招标公告。但招标公告有设计服务期,未有履约期限。履约期限是否与设计服务期相同?
答复:履约期限与设计服务期相同。
提问2:业绩合同上传要求:是否可以只上传合同首页、关键内容页、盖章页?
答复:满足招标文件对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即可,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提问3:项目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任建筑专业负责人或结构专业负责人?
答复:招标文件未作强制要求,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提问4:招标文件未见该建设地块用地红线图,请招标人提供。
答复:请自行踏勘获取相关信息。
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本次答疑发布的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本答疑文件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文件和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文件为准。
招标人:内蒙古兴发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工业园区
联系人:张驰
联系电话:1527150188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楼
联系人:张晨、廖紫辉、郑涵、姚昌
电话:0717-6227288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