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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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工期:3个月更改为90日历天。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秭归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丹阳路48号
联系人:李涵
电话:15872608759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中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三星伴月2号4楼
项目负责人:张剑锋
电话:13872589678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