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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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投标人提问及回复部分:
问题1: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P101中的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5)承包人每次请款前,应向发包人提交书面申请及符合发包人要求的足额发票,发票备注栏须注明‘伍家岗区东山大道与汪家冲路交汇处东侧商业、商务金融项目施工’及项目具体地址;发票金额与当期申请付款金额一致,发票信息需与合同主体、工程内容一致,不合规发票发包人有权拒收,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发票备注栏要求备注的项目名称是否有误?
回复1:按本次发布的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所有道路破除清单部分:按m3单独列了道路垃圾外运项,但是破除道路项目里面清单描述又写了“破除、装车、外运”,描述是否重复了?灵宝村中段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中,“一体化调节池及污泥池”清单项目描述是否重复列项?
回复2:按本次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执行。
二、招标人澄清及修改部分:
1、因系统固化格式导致招标文件中出现的有关诚信分的描述在本项目中不适用。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修改为:2026年6月24日9时00分 。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伍家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中南路36号
联系人:付杨
电 话:0717-656054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信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二路115号
联系人:胡廷勇、黄亚茹
电 话:18986830001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