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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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相关规定,现对当阳市第二高级中学改扩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提问:该项目若为联合体申请时,是否只需联合体其中任意一方为中小微企业即可,且仅需该中小微企业出具声明函。
答复: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若为联合体申请时,各成员方均须为中小微企业,且各成员方均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澄清修改公告与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公告与资格预审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当阳市第二高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民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6月8日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