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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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申请人:
根据兴山县高铁片区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昭君文化中心装修工程资格预审文件相关规定,现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问: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申请人近5年来(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施工合同金额达到18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工程等,不含住宅)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施工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签订合同的工程内容和金额为准)请问:
①提供施工总承包项业绩包含装饰装修工程,且金额达到1800万元及以上,是否予以认可?
答:因施工总承包项目中包含装饰装修工程的业绩类型在认定形式、认定范围、认定规则上存在争议,难以客观判断,本次资审该业绩类型不予认可。
②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中,业绩合同包含其他内容,是否需要提供业主出具的装饰装修部分资料?提供投标或结算清单是否认可?
答: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单项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合同,证明材料按资审文件要求提供即可。若签订的施工合同除装修装饰工程外,还存在其他类型的单位工程,该业绩不予认可。
问:根据资审文件要求,本项目未设置银行授信余额、银行存款的资格门槛要求,但资审申请文件格式 (资审文件P66)《7-2 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函》模板内设有流动资金、资金来源、银行授信余额、银行存款填写栏目。现向贵单位申请澄清:我方保留该函件完整格式,相关栏目填写 “无” 或 “/”,该形式是否予以认可?请予以明确回复,感谢!
答:可以。本项目资审环节未对流动资金做资格审查考核,填写内容不受限制。
本答疑澄清文件与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澄清文件与资格预审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湖北昭君古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勇
联系电话:13507245479
联系地址: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58号10楼
招标代理机构:中林智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蔡家畈3-43号
项目负责人:龚磊
联系电话:15827229342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