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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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水利行业相关规定,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由“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修改为“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相关地址及联系方式一并修改。
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招标代理费由“本次招标代理费按“2023年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取费基数为该项目中标价。”修改为“本次招标代理费按“2023年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打4折,取费基数为180万元。由业主支付,在代理工作完成并提交招标汇编资料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本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宜昌高新区白洋园区丰岗路
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0717-440275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点军区百联慧谷 A7 栋三楼
联系人:李杰
联系电话:17762992199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