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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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DJA990009-202601-01
一、招标概况
宜昌市公安局点军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于2026年05月15日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2026年06月08日 10时00分在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武汉品众暖通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永兴机电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1322931.16 | 1396636.34 | |
| 质量目标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 |
| 履约期限(天) | 30日历天 | 30日历天 |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D242324147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D242034216 |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鄂JZ安许证字【2019】028246 | 鄂JZ安许证字【2005】000688 | |
|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 劳务员 | 袁霞,岗位证,0422411300037000035 | 张晨,劳务员,042231130001100065 |
| 安全员 | 徐杰,安全生产考核C证,鄂建安C3(2025)0019980 | 王健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建安C1(2023)0000845、陶鑫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建安C3(2025)0035975、曹雷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建安C2(2017)0001392 | |
| 资料员 | 高成成,岗位证,0422411400037000081 | 丁易,资料员,0421711494217001378 | |
| 机械员 | 刘庆凯,岗位证,0422411200037000040 | 陈帅,机械员,0422311200011000060 | |
| 材料员 | 侯娜梅,岗位证,0422411100037000060 | 陈刚,材料员,0421711194217004859 | |
| 项目负责人 | 肖伊,建造师注册证,鄂242232444989 | 李滔,建造师注册证,鄂242101116889 | |
| 施工员 | 吴本定,岗位证,0422410300037000018 | 尤华荣,施工员,0421710394217000184 | |
| 标准员 | 王祖卫,岗位证,0422411500037000030 | 杨春会,标准员,0422311500011000047 | |
| 质量员 | 郭伟,岗位证,0421710894217001992 | 邓磊,质检员,0421710894217000115 | |
| 技术负责人 | 张正忠,职称证,201903013030138 | 余和义,职称证,E300029031 | |
| 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 投标人名称 | 否决投标的依据及理由 |
| 湖北西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扫描件里未找到专职安全员的信息。 |
| 评标情况补充说明 |
评标工作于2026年06月08日11:50(北京时间)在宜昌市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评标室进行评标,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1、形式性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3家投标单位资格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性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湖北西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扫描件里未找到专职安全员的信息,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予以废标。其余2家投标单位资格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2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1、技术标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对2家投标单位的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并打分,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商务标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对2家投标单位的商务标部分进行评审并打分,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经济标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对2家投标单位的经济标部分进行评审并打分,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4、评标委员会对2家投标单位得分进行汇总,并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三、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武汉品众暖通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永兴机电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杨浪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谢梦姣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6年06月09日 17时00分至2026年06月12日 17时0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宜昌点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15971650091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717-6481260
3.行政监督部门:宜昌市点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17-6672378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