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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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人民医院停车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兴山县人民医院停车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链接: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新点e交易供应商客户端(链接:https://hbszfcg.etrading.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3日 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0526202406000056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6-2024-00711
3.项目名称:兴山县人民医院停车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187558.66元
6.最高限价:1187558.66元
7.采购需求:主要包括本工程包含室外工程、室内工程、膜结构车棚、非机动车车棚、充电桩等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供应商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不提供或与采购文件格式不符,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名义进行响应,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盖章无效;(上传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6)根据《兴山县小型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拟派本项目其他现场管理人员: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须同时具有机械C1证和土建C2证,安全员为1人时须为综合类C3证);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8)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报价承诺书作为响应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上传声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9日00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03日08时30分止。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链接: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新点e交易供应商客户端(链接:https://hbszfcg.etrading.cn/)
3.方式: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9日00时00分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新点e交易供应商客户端(链接:https://hbszfcg.etrading.cn/)操作方法详见(新点e交易—常用下载—供应商客户端操作指南)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0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hbszfcg.etrading.cn/”,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磋商:登录“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北省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版)”新建工程—选择采购文件—勾选二次报价。相应操作说明见“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供应商二次报价操作手册》。 2、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磋商过程中需要进行下一轮或最终报价,磋商(谈判)小组需要各供应商进行下一轮报价时,将通知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下一轮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本次磋商。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4、异议(质疑)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电话13260569275、采购人电话0717-2519198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兴山县财政局、兴山县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17-2583200转8316、0717-2587209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提出。5、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山县人民医院
地址: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23号
联系人:贾代琴
联系方式:0171-251919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7号综合楼5楼501室
联系方式:13260569275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炫政
电话:13260569275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