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维修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1)原采购文件中资格审查表中“资质要求:(1)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现更改为:“资质要求:(1)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原采购文件评分表中“供应商业绩:近三年来(磋商截止时间前三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维修改造项目的业绩,每有一项业绩得3分,满分12分(上传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原件、竣工验收报告、付款凭证的彩色扫描件,否则不得分)”现更改为:“供应商业绩:近三年来(磋商截止时间前三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维修改造项目且合同金额270万及以上的业绩,每有一项业绩得3分,满分12分。(上传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原件、竣工验收报告、付款凭证的彩色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3)原清单中:“室外铺装:第1项编号为:011602001001的混凝土构件拆除923.63m³”;现更改为:“室外铺装:第1项编号为:011602001001的混凝土构件拆除923.63㎡”。
(4)本项目采购文件与清单已重新上传,请各供应商及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