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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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受委托,定于2025年12月17日14时30分,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拍卖如下标的:
1、位于秭归县茅坪镇长宁大道10号(原秭归县人民医院老院区)的如下资产:
(1)业务综合楼新内科楼、外科大楼、住院综合大楼、门诊大楼、医技楼、车库、锅楼房等,不动产权证书号为鄂(2025)秭归县不动产权第0008289号,证载房屋建筑面积为37861.16㎡;宗地面积为17550.44㎡(含空地及其他土地面积10155.70㎡),其中出让地面积为6546㎡,划拨地面积为11004.44㎡。
(2)无证房包括:门诊门房、住院门房等,面积约50㎡。
(3)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蓄水池、污水处理配套设施、污水管网、消防水池、污水处理站等;不可移动机器设备为电梯等。
2、位于秭归县茅坪镇长宁大道12号(秭归县妇幼保健院老院区)的房屋建筑物:3栋业务综合楼、消毒供应中心、消毒控制室及机房、配电房等,不动产权证书号为鄂(2025)秭归县不动产权第0008294号,证载房屋建筑面积为5397.18㎡,宗地面积为2307.16㎡(含空地及其他土地面积1105.88㎡),其中出让地面积为1005.38㎡,划拨地面积为1301.78㎡。
上述标的物拟以整体、现状的形式进行公开拍卖,参考价为84427600元,参拍竞买保证金为300万元。
标的物样展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工作时间在上述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特别说明:
(1)本次拟以上述标的物的实物现状为准公开进行整体拍卖,标的物具体情况详见不动产权证书(鄂(2025)秭归县不动产权第0008289号、鄂(2025)秭归县不动产权第0008294号)和《资产清单》。本次拍卖的房屋建筑物占有的土地部分为出让土地、部分为划拨土地,关于部分划拨土地,本次拍卖的价款仅包括房屋对应划拨土地的开发费用,未包含房屋对应的划拨土地须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等取得费用。
(2)政府相关部门对上述标的的用途作了统一规划,即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将上述标的物作为房地产开发和开办盈利性医院用途使用。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资产买卖合同》,并于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拍卖成交的全部价款,款项须付至委托人指定的帐户之中。
(4)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过户税、费的承担事项:
①办理房屋的办证、过户的税费,按国家及地方政府的规定由委托人、买受人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部分;
②成交房屋的水、电、气、通讯等的报装(安装)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给予协助;房屋维修基金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③拍卖成交后,本次拍卖房屋对应的划拨土地须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等取得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按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另行承担并负责交纳。
其他相关事项详见本公司《竞买协议》文本等拍卖文件,请有意竞买者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咨询、联系看样、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16日17时止,保证金在截止时间前以款到我公司指定帐户为有效支付。竞买登记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17时30分止,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3972020576 0717-6486606
公司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致祥路6号京剧团排练厅5楼
湖北中友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日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