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土网挂(2026)1号
经宜昌市人民政府批准,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宜土网挂(2026)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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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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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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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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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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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地”出让控制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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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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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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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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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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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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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
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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亩均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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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土网挂(2026) 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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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产业新区临港大道与石鼓路交会处东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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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9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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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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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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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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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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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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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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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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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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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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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各项用地指标及挂牌要求详见《宜昌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二、竞买人范围及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竞买要求
竞买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缴纳竞买保证金,承诺遵守交易须知、交易规则等要求,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四、出让文件的获取
竞买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2月27日,到宜昌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领取挂牌出让文件;通过登录宜昌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文件(gtjy.yichang.gov.cn)。
五、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2月27日下午17:00(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六、公告时间: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2月7日,计20天。
七、挂牌时间: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2月28日10:00时止。
八、其它有关事项
1.出让地块具体出让范围以出让红线图为准,出让面积以资质测绘单位实测为准,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出让文件为准。
2.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书面提出。
3.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对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4.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与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同时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标准地使用协议》。如因竞得人原因不能按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得人定金不予返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竞得人必须交清剩余土地价款;竞得人交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后6个月内由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与竞得人进行交地并签订交地确认书。
5.因建设需要对地上地下管线(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市政设施、地下管网、通信、电力线等)改变现状,由竞得人向相关部门申请依法办理,并承担费用。本地块范围内场平、人防及防洪设施由竞得人负责,费用由其承担。
6.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开工后三年内全部竣工,并按《“标准地”使用协议》的约定办理竣工核验和达产复验。
7.竞得人只能使用1次弹性出让方式,在供应年限届满前1年内,符合法定及合同约定续期条件的,竞得人可向出让人提出续期申请,续期年限为:工业用地最高年限-实际弹性出让年限,续期出让价款届时评估确定。以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续期手续。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①到期不申请续期的;②未按期缴清土地续期出让金的;③未按合同和产业用途建设和利用的;④停止使用土地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时,地上建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按下列方式处置:限期6个月内由竞得人自行拆除,恢复土地原状,逾期不拆除的,视为弃置物,授权出让人(出租人)代为拆除,拆除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九、联系方式
宜昌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周志远0717-6977608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牛冬阳0717-6866839
网址:zrzy.yichang.gov.cn
gtjy.yichang.gov.cn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