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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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ZGFT2025-0523-0516F
1.2 项目名称:湖北秭归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资金新开设银行账户项目
1.3 预算金额:无
1.4 最高限价:无
1.5 采购需求:为保障湖北秭归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需要,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由县水利湖泊局开设湖北秭归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资金专户,用于湖北秭归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为防范资金安全风险和廉政风险,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家金融机构对湖北秭归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资金进行存放管理服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1.6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该账户注销之日止
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2 投标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3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政策。
2.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由于涉及行业特殊,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或村镇银行在秭设立的分支机构或在秭注册的法人机构,具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3)投标人须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须达到监管标准;
(4)投标人须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5)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取得市级及以上银行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的资料可由被授权分支机构加盖公章,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资料可由被授权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26日起至2025年6月5日止,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2.获取方式:在湖北丰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秭归县天问路滨湖社区移民综合楼二单元201室)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领取招标文件。未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招标文件的,不予受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3日上午9:00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缸城市民广场4楼1号开标室),由湖北丰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投标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6月13日上午9:00时。
2.开标地点: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缸城市民广场4楼1号开标室),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六、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七、信息发布媒体: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sc.yichang.gov.cn/zgweb/,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秭归县水利和湖泊局
地址:秭归县丹阳路21号
联系电话:13972558222
7.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丰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天问路滨湖社区移民综合楼2-201号
联系电话:13972528468
7.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艳
电 话:13545772985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