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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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标人提问部分:
1、招标文件第154页,钢材±5%以外可以调,砌块、商品砼、预拌砂浆、砂石、水泥、电缆是±10%以外可以调。基于风险公平性原则,材料调差阈值是否可以统一调整为±5%?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2、提供弱电综合布线系统、弱电安防监控系统、弱电会议室视频系统、地板辐射供暖工程图纸。
回复:按工程量清单计算。
3、提供空调新风工程图纸。
回复:按工程量清单计算。
4、提供光伏发电工程图纸。
回复:按工程量清单计算。
5、提供泛光照明工程图纸。
回复:按工程量清单计算。
二、招标人澄清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修改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但应具备相对应要求的证书),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负责土建(具备C2证或C3证)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负责机械安全管理(具备C1证或C3证)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企业诚信分(3.0分)修改为“投标人诚信专项分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小于100分的不得分;100≤诚信专项分值<101分的得1分;101≤诚信专项分值<102分的得2分;诚信专项分值≥102分的得3分(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人诚信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
3、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修改为:在建工程考核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对应业绩的施工许可证(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已完工程考核时间以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须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证书)、对应业绩的施工许可证(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投标人承接的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EPC、PPP等)为联合体中标,除上传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上传联合体协议彩色扫描件,用以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施工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可上传行业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补充证明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4、合同专用条款第12.4.1条付款周期修改为“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支付当期形象进度款,进度款按照承包人申报完成的工作量,经发包人审核后,按照承包人提交的报告经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公司及发包人核实的进度支付该工程进度的85%;办理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发包人、承包人及造价咨询公司三方共同确认的结算金额的90%;本工程若被列为国家审计(或财政审计)项目,则工程结算经国家审计(或财政审计)后,支付至国家审计(或财政审计)价款的98.5%,剩下1.5%作为质量保证金。若未列为国家审计(或财政审计)项目,则支付至造价咨询公司审核结果的98.5%,剩下1.5%作为质量保证金。(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商业承兑汇票、“三峡e链”电子凭证等。)”
5、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欠薪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落实投标人财务状况、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等信息的审核;现将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增加一条: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已有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28万元。(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8983802.01元。
7、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已修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本次答疑澄清发布的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答疑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招 标 人:宜昌市宜居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62号
联 系 人:郑凤芝
联系电话:0717-621167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三峡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A座20楼
联系人:郑瑞、覃文正
联系电话:13477197656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