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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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提问部分:
提问1:1、本项目资审预审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资格预审文件格式中7-1近3年财务状况表章节的备注中要求申请截止日如在6月30日以前,则近3年是指上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3年,即资格预审时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需提供2022、2023、2024年财报。目前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招标文件2-1近3年财务状况表章节的备注中要求投标截止日如在6月30日以后,则近3年是指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3年,根据文件要求则应提供2023、2024、2025财报,与资格预审时放的2022、2023、2024年财报不一致。 请问:本项目投标阶段是应与资格预审时保持一致提供2022、2023、2024年财报还是提供2023、2024、2025的财报? 2、资格预审时签署分包意向协议书的小微企业因公司经营异常被吊销资质了,投标阶段是否可以更换其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小微企业签署分包意向协议书?
回复1:1、近3年财务状况不属于招标文件评审内容,投标人可自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投标阶段可以更换其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小微企业签署分包意向协议书,但须在投标函中对变更内容进行说明,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
提问2:本次招标文件中除科创楼外,其余图纸都未见,请提供其余的图纸。
回复2:图纸已重新上传,请及时下载。
二、澄清修改部分: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期至2026年07月23日09时00分。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胜利四路8号
联系人:黄劲松
电 话:0717-6221230
招标代理机构: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二路115号
联系人:商卉
电 话:19908602006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