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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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WFA010031-202601-01
一、招标概况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服务设施消防智能化改造项目于2026年08月04日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2026年08月25日 09时00分在五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辉阳集团有限公司 | 天新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湖北远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4550103.87 | 4623733.62 | 4575956.88 | |
| 质量目标 | 达到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达到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达到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
| 履约期限(天) | 150 | 150 | 150 |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D242061704 |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D242085372 |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D242081576 |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鄂)JZ安许证字[2015]011683 | (鄂)JZ安许证字[2020]042112 | (鄂)JZ安许证字[2018]024139 | |
|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 | 李治华,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鄂1422019202003925、鄂建安B(2026)0019238、鄂1422019202003925 | 杨玲艳,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鄂242222333993、鄂242222333993、鄂242222333993、鄂建安B(2023)0003615 | 施有能,劳务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0422411300069000031、鄂交安B26G00319、鄂242222335977、鄂建安B(2024)0054825 |
| 技术负责人 | 李祖凡,其他证书、质量员,S300003036、0422110600018000036 | 石辉,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机械员,鄂242212224852、鄂建安B(2022)0003716、0421811294218004203 | 张光敏,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其他证书,鄂242131433980、鄂建安B(2017)0014890、E300010519 | |
| 施工员 | 余丹丹,施工员、资料员,0422410100021000030、SQX20254200256 | 肖雄,施工员,0422410100038000139 | 聂正江,施工员,0422210100013000056 | |
| 安全员 | 朱群,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建安C3(2024)0051459 | 刘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建安C3(2023)0004414 | 张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建安C3(2021)0001384 | |
| 质量员 | 陈红玲,质量员,0421710694217010218 | 陈琴琴,标准员、质量员、质检员,0422111500048000281、0421810994218003243、SGL20214202380 | 魏丽萍,质量员,0421810694218002152 | |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 天新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武汉卷烟厂仓储物流及安保配套用房建设项目机电安装工程 | 594.054503 | 吴家建 | ||
| 湖北远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夷陵三巷农贸市场消防工程 | 202.289794 | 李剑飞 | ||
| 辉阳集团有限公司 | 随州千千水岸(鼎城)小区消防改造二期工程 | 203 | 胡玲 |
| 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 投标人名称 | 否决投标的依据及理由 |
| 湖北长数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不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 评标情况补充说明 |
评标工作于2026年8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中心和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进行评标,评标过程如下: 招标人代表:何俊杰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胡远军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6年08月25日 16时30分至2026年08月28日 17时3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电话:13886678789
2.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15897552700
3.行政监督部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17-5758420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