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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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投标人:
关于湖北宜化楚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磷氟资源高值化利用项目场地平整(第2次招标)(标段编号:YDA140001-202504-01(2))相关问题,现答疑、澄清及修改如下:
一、澄清及修改部分
1、将招标文件下载时间由“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04日17时30分止”
调整为“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21日17时30分止”
2、将第一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3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以来,独立完成过(不含联合体)至少1项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场地平整业绩或土石方业绩(考核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以及省级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合同业绩或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查询中标结果公示截图以供核查。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进行补充,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调整为“3.3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以来,独立完成过(不含联合体)至少1项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场地平整业绩或土石方业绩(考核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扫描件或省级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合同业绩或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查询中标结果公示截图以供核查。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进行补充,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3、将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业绩“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以来,独立完成过(不含联合体)至少1项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场地平整业绩或土石方业绩(考核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以及省级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合同业绩或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查询中标结果公示截图以供核查。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进行补充,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调整为“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以来,独立完成过(不含联合体)至少1项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场地平整业绩或土石方业绩(考核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扫描件或省级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合同业绩或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查询中标结果公示截图以供核查。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进行补充,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4、将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商务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 企业综合“投标人近五年内(从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不含联合体)一项单项施工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场地平整业绩或土石方业绩,每提供一个场平业绩得1.5分,本项最多得3分(不含资格审查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以及省级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合同业绩或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查询中标结果公示截图以供核查。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进行补充,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调整为“投标人近五年内(从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不含联合体)一项单项施工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场地平整业绩或土石方业绩,每提供一个场平业绩得1.5分,本项最多得3分(不含资格审查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扫描件或省级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合同业绩或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查询中标结果公示截图以供核查。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进行补充,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答疑澄清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3日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