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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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清单编制说明”第七项暂列金额说明更改为:本项目暂列金额为除税价格,投标人无需对此项进行报价。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澄清修改文件,并按澄清修改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澄清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都市国通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