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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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ZGA010042-202602-01
一、招标概况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芝兰谷片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污水处理系统(第2次招标)于2026年06月11日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2026年07月02日 09时00分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 名 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大楚环保(湖北)有限公司 | 武汉铭盛泰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驭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2181416.00 | 2261297.50 | 2193000.00 | |
| 质量目标 | 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处理后的污水排放标准需达到1级A。 | 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处理后的污水排放标准需达到1级A。 | 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处理后的污水排放标准需达到1级A。 | |
| 履约期限(天) | 分批次供货,具体每批次供货时间、数量以招标人具体通知为准。 | 分批次供货,具体每批次供货时间、数量以招标人具体通知为准。 | 分批次供货,具体每批次供货时间、数量以招标人具体通知为准。 |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D242305553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D242096676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D242087510 |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鄂)JZ安许证字[2024]002274 | (鄂)JZ安许证字[2017]018015 | (鄂)JZ安许证字[2015]012116 | |
|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 安全员 | 邹康智,劳务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0422511300010000005、鄂建安C3(2024)0064795 | 陈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建安C3(2024)0045269 | 蓝寒,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资料员、劳务员、施工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建安C3(2024)0025390、0421811494218011396、0421711394217006640、SGL20174201735、鄂建安C3(2024)0025390 |
| 项目经理 | 任凌云,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鄂242242449745、鄂建安B(2025)0036493 | 赵俊,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鄂242252555161、鄂建安B(2025)0057688 | 刘寒,质检员、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其他证书、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0421810694218010148、鄂242131431711、鄂242131431711、00018739、鄂242131431711、鄂建安B(2016)3008539 | |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 大楚环保(湖北)有限公司 | 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氯碱物化站升级改造醒目EPC工程总承包 | 805.0907 | |||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县城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工程 EPC总承包 | 2800 | ||||
| 远安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二期 | 320 | ||||
| 夷陵区东西泉磷石膏渣场污水处理站提档升级建设项目 | 900 | ||||
| 宜昌市夷陵区城镇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技术改造项目(一期) | 5699.0815 |
| 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 投标人名称 | 否决投标的依据及理由 |
| 无 | 无 |
| 评标情况补充说明 |
评标工作于2026年7月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广场4楼)2号评标室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参与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共4家。 1、形式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形式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均通过资格评审,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响应性评审,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对4家投标单位的技术标、商务标及经济标进行评审。 三、评审结果: 依据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分别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大楚环保(湖北)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武汉铭盛泰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湖北驭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周雪松 监督人:刘洋 代理机构:何颜洪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6年07月03日 17时30分至2026年07月06日 17时3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宜昌天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电话:13545838836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荣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3697290208
3.行政监督部门: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717-2881560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