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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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县国资局出资企业房屋土地出租管理办法》要求,经集团公司批准,拟将秭归楚文化旅游街(九歌巷子)和屈原文化旅游区(北区)旅游设施配套项目的商业部分房屋经营租赁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及房屋用途
招租标的:秭归楚文化旅游街和屈原文化旅游区(北区)旅游设施配套项目的商业部分房屋的租赁权。
以该房屋的现状对其3-5年租赁权进行租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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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商面积(㎡) |
租赁期限(年) |
公开招租价格(元) |
租赁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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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0509.52 |
3-5 |
6-47 |
2倍月租金 |
装修说明:租赁意向人应在一个月内向出租方提供初步设计方案,由出租方组织的评审小组进行初步设计方案评审,评审未通过的预租赁人应积极配合并修改至方案通过。
房屋租赁用途:可用于特色民宿、主题餐饮、非遗文化、日咖夜酒、特色小吃等相关业态等,不能用于污染严重及扰民的行业。
二、租赁时间
租赁期限3-5年,租金缴纳方式为季度一次性缴纳(先付租金后使用)。若租赁期满后继续出租的,出租方对资产进行重新评估,承租方接受评估价的可以继续承租,若承租不接受评估价的,出租方收回租赁资产重新按程序进行招租。
三、招租方式及承租人确立
以楼层、分区划分的经营业态为准,一铺一价,先到先得。
四、承租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相应支付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法人资格和良好财务状况的单位;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四)符合招租人允许的经营范围;
(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承租注意事项
有意承租者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按以下要求承租,填写租赁意向书(意向书中必须注明其租赁用途)、缴纳意向订金并签定租赁协议。
(一)招商地点:秭归县茅坪镇金缸城新区楚文化旅游街(九歌巷子)招商中心(悦湖华庭C区入口旁);
(二)租赁意向订金:支付时备注用途。
(三)联系人:
招商中心热线:0717-2106999
商管团队负责人:陈志龙 电话:13584888875
运营团队负责人:吴泽瑞 电话:15997569777
王 杰 电话:13886699070
具体实施办法详询楚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秭归县茅坪镇金缸城新区车管所5楼。
欢迎各位意向者前来项目考察、洽谈。
楚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9日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