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10-16
阅读次数: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枝江市百里洲渠综合治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发生安全事故等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仍在执行期的;
(11)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1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修改为“投标人须知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标段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标段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本项目的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6年11月05日10时00分。
本次澄清与修改文件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和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发布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招标人:湖北姚家港绿色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枝江市马家店街道迎宾大道118号
联系人:周伟
电 话:1767192500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港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枝江市董市镇迎宾大道174号1楼
项目负责人:冯露
电 话:19071760191
行政监督部门:枝江市水利和湖泊局
联系电话:0717-4218535
2026年10月16日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