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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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1、提问:业绩要求里面,要求城市及道路照明需要100万以上的业绩,具体是否专指路灯方面的业绩?
回复:本项目为城市道路照明项目,该项业绩要求专指道路路灯类城市及道路照明相关业绩。
2、提问2:办公楼、酒店、小区楼盘等楼体亮化照明能否满足此业绩范围要求?
回复:办公楼、酒店、小区楼盘等楼体亮化照明业绩不属于本项目认可的业绩范围,与本城市道路照明项目施工内容不相关,该类业绩不予认定。
招标人:枝江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荣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2日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