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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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ZJA030010-202601-01
一、招标概况
S276安福寺至董市延伸段(安董路)改扩建工程前期工作于2026年04月17日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2026年05月11日 09时00分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 名 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宜昌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湖北中广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8777700.00 | 7881600.00 | 8710000.00 | |
| 质量目标 | 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设计深度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 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设计深度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 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设计深度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 |
| 履约期限(天) | (1)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设计单位向招标人提交项目建议书;(2)项目建议书批复后 30 日内设计单位向招标人提交工可报告;(3)工可批复后 30 日内设计单位向招标人提交所有初步勘察设计文件及概算;(4)初步设计批复后 30 日内设计单位向招标人提交所有施工图设计文件、预算和工程量清单;(5)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竣(交)工验收结束。 | (1)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设计单位向招标人提交项目建议书;(2)项目建议书批复后 30 日内设计单位向招标人提交工可报告;(3)工可批复后 30 日内设计单位向招标人提交所有初步勘察设计文件及概算;(4)初步设计批复后 30 日内设计单位向招标人提交所有施工图设计文件、预算和工程量清单;(5)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竣(交)工验收结束。 | (1)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设计单位向招标人提交项目建议书;(2)项目建议书批复后 30 日内设计单位向招标人提交工可报告;(3)工可批复后 30 日内设计单位向招标人提交所有初步勘察设计文件及概算;(4)初步设计批复后 30 日内设计单位向招标人提交所有施工图设计文件、预算和工程量清单;(5)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竣(交)工验收结束。 |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A142007389-6/1;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甲级:B142007389-6/1;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证书:乙212024010161 | 公路行业甲级:A142002469-6/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B142002469-6/1;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甲212024011947 | 公路行业甲级:A142000705-10/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B142000705-10/1;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甲212024010948 |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
|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胡达顺,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职称证,201910020420000601,E0002018200394A | 涂西军,职称证,E0002014226387 | 魏霞,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证,建【造】11224200009815,W0792020100026A |
| 勘察分项负责人 | 范文龙,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职称证,AY20254201976,E0002022200324A | 周宇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职称证,AY20264202031、445221199005307336 | 刘新权,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AY174201031、S204202663、AD244200314 | |
| 路线分项负责人 | 施超然,职称证,E0002022200333A | 周立军,职称证,1030013 | 毛汉涛,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AD244200426 | |
| 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 | 刘翔,职称证,E0002021200167A | 吴松,职称证,1161637 | 张胜平,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AD244200527 | |
| 桥涵分项负责人 | 熊海荣,职称证,E0002020200196A | 曾礼,职称证,5224231********5617 | 王信宗,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S084201718 | |
| 造价分项负责人 | 黄艳,注册造价工程师(公路工程),职称证,建[造]12184254013494,E0002018200395A | 肖华元,注册造价工程师证,职称证,建[造]12234254033439、421083198707301912 | 霍玲,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建[造]12234254016204 | |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 宜昌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宜都市大堰堤至松滋桠岔铺子快速通道(宜都段)新建工程(K9+850一K14+595段)勘察设计 | 558.2 | 胡达顺 | ||
| 241国道点军区桥边互通至土城王家坝公路勘察设计 | 325.9967 | 明林波 | |||
| S254宜都市枝城镇绕镇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 283.2 | 胡达顺 | |||
| 湖北中广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G348夷陵区鸦鹊岭至土门段(分路碑至胡家包)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 703 | 涂西军 | ||
| S302樊城竹条至太平店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 788 | 涂西军 | |||
| 枣阳市城区至高铁站公路改扩建工程设计项目 | 128.28 | 涂西军 | |||
| S302 老河口市仙人渡至 316 国道段改扩建工程工可及勘察设计 | 1299 | 涂西军 | |||
| 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利川⾄咸丰高速公路勘察设计LXSJ-2标段 | 6421.9171 | 魏霞、张胜平、刘新权 | ||
| 十堰经镇坪至巫溪高速公路溢水至镇坪段勘察设计 | 21974 | 张胜平、魏霞 | |||
| 随州⾄信阳⾼速公路勘察设计 | 6080.437 | 魏霞 |
| 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 投标人名称 | 否决投标的依据及理由 |
|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 第3项之规定。 | |
|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授权委托书中被委托人身份证过期,委托书无效,不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规定、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的条款。 | |
| 襄阳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未提供“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查询截图,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 第5项第(4)款之规定。 | |
| 恒万达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 第3项之规定。 | |
| 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 第3项之规定。 | |
| 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未提供有效的“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查询截图,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 第5项第(4)款之规定。 |
| 评标情况补充说明 |
评标工作于2026/5/11 10:50(北京时间)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一室及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1、第一信封形式和响应性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中被委托人身份证过期,委托书无效,不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规定、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的条款未通过形式评审。剩余19家投标单位形式和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阶段评审。 2、第一信封资格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襄阳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未提供“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查询截图,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第5项第(4)款之规定;恒万达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第3项之规定未通过资格评审。剩余14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阶段评审。 3、第一信封详细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对14家投标单位技术建议书、主要人员、其他因素进行打分。 二、第二信封评审 1、第二信封初步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14家投标单位的第二信封初步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第二信封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14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进行了详细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宜昌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北中广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尹鹏;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水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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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6年05月13日 17时30分至2026年05月18日 17时3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枝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电话:15272127145
2.招标代理机构: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5071791115
3.行业主管部门:枝江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717-4202279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